

人民陪审员全程参与,助力破解执行难
今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在全国人代会上提出在两到三年时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要求。我院党组为解决执行局案多人少的困难,安排人民陪审员全程监督、参与执行工作。通过一段时间的工作学习,人民陪审员已经初步掌握相关的法律规定及工作程序。在人民陪审员的大力协助下,规范了我院的执行工作,并极大提高了执行的工作效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近期,执行二庭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张某、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执行人员查明被执行人张某、刘某有一定的履行能力,但被执行人张某、刘某以未收到判决书、要和申请执行人协商等理由抗拒执行。2016年4月22日执行人员依法传唤了被执行人张某、刘某母子二人,但被执行人张某、刘某到庭后不仅不配合执行工作,而且在办公区大吵大闹。为了维护法律的权威,执行干警在人民陪审员的协助下果断反应,依法对被执行人刘某和张某采取控制措施。执行人员及时将案情向刘玉刚局长进行了汇报,并报请袭著章副院长同意后,依法决定对被执行人张某、刘某司法拘留十五天。人民陪审员郭光刚、刘玉环、齐九霖同志全程参与了该次执行行动,并放弃中午休息时间,协助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刘某、张某送济南市拘留所收押。
人民陪审员的监督、参与执行,使执行员在采取强制行动时减少了顾虑,规范了言行,也使我院执行工作如虎添翼,为有效打击了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助力我院能早日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