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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桥法院人民陪审工作“1+1”信息管理平台达到全国一流水平

2020年05月11日
作者: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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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作简报

  第1期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20161月26日
天桥法院人民陪审工作
“1+1”信息管理平台达到全国一流水平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有关精神,根据最高院周强院长提出要进一步探索人民陪审员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研究开发统一的人民陪审员信息管理系统的要求,天桥法院成功研发运行全省首家人民陪审工作 “1+1”信息管理平台,得到最高院和省市法院领导充分肯定。
一、设计理念超前,受到高度评价。
院党组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决定以问题需求为导向,用互联网思维、信息化优势、高科技手段,打造一个功能融合、科学规范、操作便捷的综合管理系统。沈迎院长亲自带队进行科技攻关,提供研发思路,创新探索出“1+1”信息管理平台,内设“1个内网人民陪审综合系统+1个互联网陪审系统”, 具有五大模块(独立网站、综合平台、陪审员客户端、电子卷宗邮件、陪审员微信群)和八项功能(随机抽取、卷宗调阅、远程合议、远程阅卷、考核评价、监督反馈、教育培训、微信留言)。实现了陪审员随机抽选、远程阅卷、远程合议、电子签名、网上考核、履职监督,有效解决了传统陪审模式弊端。1月12日,最高法院政治部、信息中心等部门专门听取汇报,认为“1+1”模式设计理念超前,完全符合最高院周强院长提出的实现陪审工作“科学化、简便化、规范化、网络化”要求,达到了全国法院系统一流水平,为最高法院正在研发全国统一的人民陪审员管理系统,提供了很好借鉴。省市法院政治部在考察调研后,认为这套系统通过科技创新,为推进司法民主,提升司法公信力,探索出一条新路。
二、通过数据共享,实现良性互动。“1+1”信息管理平台依托审判业务管理系统平台架构,通过与审判管理系统、电子卷宗等基础数据共享对接、互相兼容,在各系统之间形成良性互动。陪审系统运用工作流处理技术,保证数据自动汇总到人民陪审信息管理平台,即时生成各种报表,全程留痕,实现科学管理和统计,有利于建立动态指标测评的长效机制。为加强对信息平台管理,该院建立了独立的人民陪审综合系统网站,面向全院工作人员和人民陪审员开放。网站设有通知公告、工作动态、信息资料、用户登陆、参审情况、视频点播、理论调研、道德讲堂等模块,方便法官及陪审员了解信息、便捷登陆。陪审员通过登录网站,可进行网上培训,不仅提高了陪审员的法律素养和履职能力,同时解决了实地培训人员难齐、内容单一等问题。
三、规范抽取方式,实现均衡参审。根据人民陪审员工作区域、专业特长等设定的内容,系统可随机快速抽取合适的人民陪审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参审数量最少的陪审员,陪审员被选择后,在同一时间段内不会被重复选择,参审机率分配更加公平合理,从根本上解决参审数量不均衡的问题,有效防止出现“驻庭陪审、陪审专业户”。系统使用前,人民陪审员有96人,陪审案件1887件,总陪审人数3523人次;系统使用后,人民陪审员有148人,陪审案件3737件,总陪审人数6306人次,分别上涨54.17%、98.04%、79%。使用系统前抽取陪审人数53人,陪审人数覆盖率55.2%,单人最多陪审案件237件;使用系统后,抽取陪审人数148人,覆盖率100%,单人最多陪审案件49件,同比下降90.4%。
四、提供参审便利,实现远程陪审。通过内外网两个系统,陪审员可直接查阅案件电子卷宗及相关证据,查看庭审笔录、合议庭笔录等。依托互联网络,运用摄像头、共享桌面、电子档案等技术手段,实现法官与人民陪审员异地远程合议、远程签名、远程阅卷、现场打印等功能,从而方便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提高诉讼效率。2015年7月份以来,共计查阅案件1400余件,网上阅卷2600多人次,远程合议68次,既节省办案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又保证参审质量,有效调动陪审员参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互联网陪审系统打破了传统工作模式下时间与空间的限制,也是该院努力建设法院信息化“3.0”工作的探索创新。
五、完善考核管理,进行陪审监督。信息管理平台注重强化陪审员到庭义务、严格对陪审员的纪律约束和完善对陪审员的考核管理。在机选陪审员时,如果陪审员不能到庭的,需要案件承办人选择不参审原因,系统自动统计陪审员不能到庭的次数及原因。在陪审工作结束后,案件承办人通过系统内的“考核评价”模块对陪审员从业务水平、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并打分。系统启用以来,考核71人次,优秀率98.6%。通过考核结果,形成确定人员退出和进行责任追究的依据。信息平台内设置监督反馈模块,该模块下设四个信箱:院长信箱、纪检监察信箱、建言献策信箱和审管办信箱。信箱采用不记名方式,鼓励陪审员敢说话,说实话,目前收到陪审员来信21封,畅通了法院与陪审员之间的沟通渠道。该院还开设了人民陪审员微信群,在群中及时发布上级法院和本院工作内容,促进法官与陪审员进行工作交流、案件研讨、提出批评建议。
报:市法院、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委政法委
送:区委政研室
发:本院领导、各部门,存档。 
 审核宿颖                       编写人满汝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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