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这套系统,我可以足不出户,随时远程阅卷和网上合议,时间也自由,不会影响我的本职工作,更不会影响案件的审限,为参与陪审提供了极大便利。”全省优秀人民陪审员张烟军说道。张烟军所说的系统就是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自主研发的人民陪审综合管理系统。
这套系统借助互联网平台,在3年时间内,经过了近百次的修改,通过一个独立网站、四个工作平台实现了对整个陪审工作科学化、简便化、规范化、网络化管理。
随机选择科学化
天桥法院院长沈迎介绍说:“我们研发这套系统,就要以科学方式,重点解决人民陪审管理弊端。运用信息化手段使人民陪审各项工作公开透明运行,强化制度与功能互动,保障公民分享司法审判权,为扩大司法民主、强化司法监督、增强司法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探索出一条新路。”
人民陪审综合管理系统实现与审判管理系统数据完全对接,案件承办人可按照案件类型,根据人民陪审员民族、职业、工作区域、专业特长、经验、行业等设定的6大项72小项内容,随机快速抽取合适的人民陪审员,实现了人民陪审员专业特长、工作经验等与案件的有效对接,提高了陪审员参审质量。
在实现随机选择人民陪审员的同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参审数量最少的陪审员,从而解决参审数量不均衡问题,有效防止出现“陪审专业户”。
人民陪审员被选择后,在同一时间段内不会被重复选择,参审几率分配更加公平合理。
2015年9月至10月,全院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案件677件,总陪审人次1395人次,参加陪审人数121人,陪审人数覆盖率94.5%。
济南中院政治部主任谢红兵在实地调研后说:“多年来无法解决的陪审难题,通过信息化迎刃而解,天桥法院探索出了一条新路,为陪审制度的改革完善,创造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远程陪审简便化
天桥法院发扬首创精神,自主研发“互联网远程陪审系统”,内容包含互联网远程查询电子卷宗、远程合议、远程签字系统。通过下载“远程陪审系统”客户端,人民陪审员利用互联网,坐在家中就可以查阅案件材料,与合议庭成员进行网上合议,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速。
7月以来,陪审员使用这套系统共计查阅案件1400余件,网上阅卷2600多人次。
“远程陪审”功能的实现,为陪审员及时了解案情提供了有效途径。既保证参审质量,节省办案时间,又提高工作效率,有效调动陪审员参审积极性和主动性。
“从前参加陪审,一个案子来回往返法院四五趟,阅卷、开庭、合议,牵涉大量精力,一旦单位工作忙,就不能及时参加陪审而影响开庭。现在好了,在家就能参加陪审活动,这套系统真给我们陪审员提供了极大方便。”人民陪审员张欣感慨地说。
履职监督规范化
人民陪审综合管理系统注重强化陪审员的到庭义务,严格对陪审员的纪律约束和完善对陪审员的考核管理。在机选陪审员时,如果陪审员不能到庭,需要案件承办人选择不参审原因,才能另行选择。系统自动分类统计陪审员不能到庭次数及原因。在陪审工作结束后,案件承办人通过系统内“考核评价”模块对陪审员从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庭审效果、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并打分。
系统启用以来,考核160人次,优秀率98.6%,有3人因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等问题被扣分,并向其工作单位通报。通过年底考核汇总,形成最终考核报告,不合格人员及时提请人大常委会免去人民陪审员身份。2014年根据考核结果,免去3名不合格人民陪审员,为陪审员退出提供了有效制度保障。
“有了这套系统,通过赋予我们办案法官考评权,改变了过去陪审员考核监督无章可循的局面,再也不担心陪审员出现叫而不到、陪而不审的情况。”民一庭法官韩峰高兴地说。
培训监督网络化
“每年都参加人民陪审员学习培训,但一两天囫囵吞枣式的学习,根本达不到培训效果。现在通过点击法院人民陪审系统网站,随时随地可以进行学习,相关知识可以反复收看体会,就像面对‘一对一’辅导老师,让我从一个法律‘门外汉’迅速成长为全市优秀人民陪审员,远程培训功不可没。”济南市优秀人民陪审员毕鹏说。
毕鹏所说的“远程培训”是天桥法院特有的培训模式。
人民陪审系统网站上设立教育培训、道德讲堂、理论调研、视频点播等栏目,陪审员通过登录网站自行学习法律知识、审判规则、职业道德,甚至观摩庭审。
网络“远程培训”的实现,不仅提高了陪审员的法律素养和履职能力,同时解决了实地培训中人员不齐、内容单一等问题。
为进一步强化陪审员的监督职能,保障陪审员充分行使司法权力,制约和防止法官滥用职权,人民陪审综合管理系统内设监督反馈模块,下设四个信箱,即院长信箱、纪检监察、建言献策和审管办信箱。信箱采用不记名方式,鼓励陪审员敢说话、说实话,畅通法院与陪审员之间的沟通渠道,同时也为陪审工作的发展提供建言平台。目前收到陪审员来信30余封。
在近3年的运行时间里,天桥法院的人民陪审工作得到省市法院的高度评价,人民陪审综合管理系统也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为改革试点经验全省推广。2015年该院被山东高院授予“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被济南中院授予“全市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3名人民陪审员受到省市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