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
||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02月21日 | ||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通 知 (2016)鲁0105执恢63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济南昊煜煤炭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廖明买卖煤炭欠款纠纷一案过程中,依法决定对被执行人廖明名下的中050790号房产证项下,坐落于济南市市中区舜玉北区94号楼4单元602室房屋一套,在济南法院拍卖网(http://jnzy.luauc.com)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拍卖时间为2017年3月1日上午10时至次日10时;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六楼拍卖厅设有网络拍卖场所。现通知济南昊煜煤炭有限公司、廖明、徐秋慧可于拍卖日参与竞拍,逾期视为放弃相应法律权利。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日 |
||
|
||
【关闭】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