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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服务中心六大功能之四 审判辅助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6月04日

诉讼服务中心六大功能之四

审判辅助

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审判辅助区,功能主要包括材料收转、文书送达、诉讼保全、司法鉴定等审判辅助事务。

一、材料收转发中心为民事、行政案件的当事人提供诉讼材料的扫描与收转服务,负责收转以下诉讼材料:

1.当事人到诉讼服务中心进行网上立案时,上传当事人所有诉讼材料的影像,包括起诉状、身份证或其他反映身份信息的证明、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2.网上立案时未提交的其他诉讼材料,包括立案后又产生或发现的证据,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所需的材料,经法官通知需要补充提交的材料,被告或其他诉讼参与人提交的答辩状及证据材料等,其他案件办理需要的材料。

3.诉讼参与人在开庭后补充提交诉讼材料,包括律师代理词,经法官确认需要提交的材料。

诉讼参与人到诉讼服务中心进行网上立案时和立案后提交的诉讼材料,由收转发中心会进行扫描,统一存入法院电子卷宗系统。诉讼参与人提交诉讼材料时,先到收转发中心工作人员处进行审核,审核后进行登记确认即可离开,工作人员在扫描后转交审判执行团队。如果诉讼参与人需要将诉讼材料带走,可在扫描完毕后确认带走。

诉讼参与人可以依照法院通知到收转发中心或“24小法院”领取诉讼材料,领取材料应当核验身份,并填写送达回证等文件进行确认。领取材料时,如果已经收到“12368平台(人民法院统一服务平台)发送的取件码,则无需到诉讼服务中心,可以直接到“24小时法院”的云柜处,在控制台处按照提示自助操作进行取件即可。如果并未收到取件码,经审判执行团队通知前来取件,可到收转发中心办理。

二、文书送达中心为我院民事、行政、执行案件当事人提供送达各类诉讼材料的服务,当事人可在此领取法院向其送达的受理、应诉材料,各类通知书、传票,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三、诉讼保全中心为当事人提供财产保全的申请受理及保全措施的实施服务。有诉前保全及诉讼保全需求的当事人,可在此提交保全申请,由该中心制作裁定书。

四、为当事人提供司法鉴定申请的受理及对外委托鉴定服务。有申请鉴定需求的当事人可在此提交鉴定申请,由法院对外进行委托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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