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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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01月10日 | ||
中共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9日至4月30日,市委第四联动巡察组对天桥区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8月13日,市委第四联动巡察组向区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市委联动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中指出存在4个方面、12个主要问题,并提出4项意见建议。我们完全接受市委联动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法院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党组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管党治党责任,对照任务目标,不折不扣抓整改。全院干警迅速统一思想认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旗帜鲜明讲政治的导向,把落实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端正态度、主动认领、诚恳接受、逐条落实,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贯彻巡察整改要求。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孙维民同志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孙维民同志先后主持召开3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及时部署推进整改过程中的重要事项,指挥调度、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工作。院党组加强整改进度规划,进一步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指导推动全院整改工作,形成了上下贯通、齐抓共管、一体推进的工作体系。 (三)明确责任目标。《巡察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分解细化了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列出了79项整改措施,每一项整改措施都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党组各成员认真履行巡察整改职责,以身作则亲自抓、抓具体,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带头落实整改任务。 (四)认真督促检查。反馈意见后,法院党组先后召开14次党组会和院长办公会,及时听取整改推进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督促各项任务落实。各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认真督导分管部门落实整改,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落实巡察整改举措。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到部分庭室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积极传导整改压力,严格整改成果验收,确保整改任务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五)强化成果运用。院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审判执行工作、融入司法体制改革、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既集中解决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又坚持举一反三,注重形成“长久立”的制度机制,努力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不断提升审判管理和法院工作现代化水平。巡察整改以来,先后制定完善了《关于严格审限管理的规定》《关于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工作规则》《关于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等制度文件,为进一步做好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了制度机制保障。 二、市委联动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12个问题,我们进一步细化为31个具体问题,截至2021年12月21日,已整改完成31个,完成率100%。 (一)关于党组政治站位不够高,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够有力,一定程度上将巡察整改等同于业务整改,没有把整改问题放到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层面去考虑,简单就事论事、就整改而整改,针对服判息诉率低的问题单纯制定“上诉约谈制度”,对于法官专业素养、司法作风等深层次问题挖掘不深,整改成效仍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1. 坚持政治引领,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改进提升法院工作的总抓手和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不断加强理论对实践的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统筹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深刻领会伟大建党精神,引导全院干警更好地理解党的光辉历史,感悟党的思想伟力。 2.坚持“中心组领学、支部带学、个人自学”的学习模式,制定学习计划,开展专题研讨,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带动各支部和全院干警的学习,通过政治理论学习,全院干警“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四个自信”进一步坚定,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3.不断加强对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学习。今年以来,根据《关于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的工作方案》,将民法典培训纳入天法大讲堂学习内容,共举行17期民法典培训,我院干警510余人次参加。执行局采取执行团队互教模式,每个执行团队就自己最擅长的领域对其他团队进行授课,讲述经验方法,在互学互促中取长补短。针对年轻干警理论水平高、实际审判经验缺乏的现状,各业务庭先后召开研讨会20余次,由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就自己在民法典擅长的部分主讲,并结合具体案例分析,实现教学互长,共同提高。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我院英模人物齐栋、张艳、崔海珍、包文杰等向全院干警分别作了英模事迹报告,身边榜样的力量进一步激发了干警干事创业、争当先进的精神。 4.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坚持以公开促公正。截至12月19日,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数据统计,我院共公开裁判文书及信息11278篇,裁判文书公开率为60.21%。全院庭审直播共计4945件,庭审直播率为41.17%。在法院开放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代表、媒体记者代表及社区群众代表等走进法院,参观诉讼服务中心,观摩互联网庭审,零距离感受法院工作。通过法院公众号对外公布了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和反映问题值班电话、投诉邮箱等,进一步加强作风整顿,畅通群众投诉渠道。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巡察整改压力层层传导不够足,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抓分管部门整改工作不细致,对于具体整改工作没有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跟进。上次巡察发现的个性问题依然存在,没有做到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推进同步整改、一体整改不到位,个别党支部“2020年落实省法院‘三转’教育活动组织生活会”材料仍存在网络抄袭情况的问题。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1. 院党组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孙维民同志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巡察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分解细化了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列出了79项整改措施,每一项整改措施都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院党组每周召开党组会和院长办公会,及时听取整改推进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积极传导整改压力,督促各项任务落实。 2.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定期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了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情况,组织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等活动情况。对各党支部党员活动记录本、对照检查材料、学习心得体会等认真查阅,坚决杜绝抄袭,进一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要求各党支部书记对各自支部的党建材料认真把关,机关党委严格进行复核。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关于巡察整改举措停留在制定文件、会议传达等层面,后续整改跟踪、督促力度不够大,落实制度仍不到位。针对财务工作不规范问题,提出“健全监督机制,监察室定期对财务工作开展检查”等措施,但实际党组未开展该项工作,也未对巡察整改效果进行评估,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等“老问题”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1.党组书记作为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对重要工作重点环节亲自抓、靠上抓,全体党组成员在整改工作中充分发挥了“关键少数”的模范带头作用,以上率下,带领全院干警凝聚整改共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进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2.为进一步提高和规范我院相关财务人员及各庭室内勤过付款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10月12日,组织举办全院内控机制暨财务管理制度业务知识培训。邀请区审计局领导结合多年审计工作经验及熟知的财务制度机制,通过实际工作中操作及流程的专业运用,进行了有针对性的系统培训。纪检监察全体人员及全院40余名相关人员全程参加培训。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并长期坚持。 (四)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不深入,党组领导作用有所弱化的问题。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1.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行再学习,坚决按照《条例》要求指导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对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在全院干警树牢公仆意识,执行好每一起案件,做细做实每一个工作任务,将《条例》精神贯穿到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加强思想引领,优化组织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坚决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要求,对“三重一大”事项召开党组会广泛征求意见,认真研究决策。坚持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每名班子成员分别联系2个基层支部,开展调查研究。10月20日,孙维民院长到党建工作联系点桑梓法庭党支部以《弘扬建党精神 凝聚奋进力量》为题讲授了党课,其他党组成员均在其党建联系支部讲授了党课。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并长期坚持。 (五)关于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有些重大事项研究不透彻,个别事项通报内容、讨论环节省略的问题。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已安排专人收集党组会议题,安排会议事项,对党组会进行记录,会上要求各党组成员对研究的重大事项均要充分发表意见,清晰表明态度。党组会根据各党组成员意见,切实履行民主集中原则,及时对研究事项作出决议,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和办理时限,同时对于决策和讨论过程如实完整进行记录,确保反映会议全貌。会后三日内,及时将党组会决议事项挂到法院内网,接受干警监督,推动决议落实。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并长期坚持。 (六)关于政治意识不够强,落实府院联动机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1.进一步梳理天桥区近年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及存在主要问题、行政机关败诉情况和原因,着手撰写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并在年底推出,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及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推动构建诚信政府,继续保护和规范当事人依法行使行政诉权,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2.组织对两个《府院联动文件》进行再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积极参与由区政府、区法院、区司法局和区各职能部门参加的府院联动机制和由区发改委牵头、区法院和其他行政机关为成员的企业破产工作共同研究机制。今年以来,与区政府进行了对接,就进一步推进府院联动机制进行了汇报;与区征收中心召开了1次联席会议,对全区重点工作和项目进行了研究;参加由区发改委牵头的联席会议2次,对重点破产案件进行了研究。 3.持续开展“送法进机关活动”,行政庭法官到省气象局,就《行政处罚法》相关问题向全省气象局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入解读。民二庭法官深入北坦街道办事处、纬北街道办事处,对破产企业法及僵尸企业处置相关法律进行了解读。 4.执行局多措并举,及时向党委、人大、政法委汇报,积极与行政机关沟通协调,充分运用执行和解举措等扎实开展涉行政机关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妥善解决此类案件执行问题,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并长期坚持。 (七)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到位,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落实相关政策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1.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各支部积极组织学习,干警分别撰写心得体会;积极组织参加“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征文活动,结合全区重点工作和法院工作实际,做到活学活用。尤其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妥善做好我院环境资源黄河巡回法庭工作,为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样板区提供司法保障。 2.根据《天桥区“无讼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及《创建活动考核实施细则》,开展“无讼社区”创建活动,有效发挥法院职能,积极推动实施万人成诉率考核机制建设。与区总工会、区人社局、区司法局对接,建立四方联动机制,加强劳动人事争议纠纷解决,并制定相关文件,四方会签,先后在工会、司法局挂牌,形成“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共同化解劳动纠纷。与区住建局及辖区19家物业公司召开座谈会,建立对接机制,共同化解物业纠纷。与省工程造价协会、区工商联进行初步对接座谈,制定合作协议,建立对接机制,共同化解建设工程纠纷和涉企业纠纷。与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对接,进一步规范“专对专”诉调对接流程,线上线下提供精准普法,指导调解。下一步,立案庭将积极与区金融办、驻区银行等金融业部门对接,对涉金融类案件进行诉前化解。截至12月19日,天桥法院共计新收民商事诉前调解案件10172件,调解成功2685件,其中,诉外化解2100件,调解成功出具调解书及司法确认书706件。 3.持续深入推进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紧紧围绕五项改革任务,进一步配齐配强审判团队,扎实推进随机分案机制建设,切实解决审理周期长、案件分配不均衡等突出问题。截至12月19日,我院司法确认程序结案18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28.94%;简易程序适用率69.04%;一审独任制适用率99.56%。我院6个速裁团队,结案3893件,速裁团队平均办案天数27.51天,初步实现了“繁简分流、快慢分道”的目标。下一步,回顾梳理改革试点的有效做法,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 4.根据我院制定的《天桥区人民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排民忧实事、维护社会稳定保民安实事、严格执法司法解民难实事等20余项活动,组织开门纳谏座谈会14场120人次,解决群众实际问题1107件次。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并长期坚持。 (八)关于司法保障主观能动性发挥不足,面对新旧动能转换重大战略发展机遇,没有找到司法保障切入点和结合点,涉企案件大多个案审理、就案办案,针对普遍性问题没有延伸服务职能主动“送法”到企业,在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等方面社会效果不突出的问题。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1.对照全区重点工作和我院制定出台的《为全区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区和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样板区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再次进行学习,提高政治站位,主动认领任务,对涉及重点工作的案件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确保全区重点工作顺利推进。 2.对新旧动能转换新类型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安排专人进行办理,做到快立快调快审快执,切实提升案件审判质效,为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创造公正的法治环境。除依法办理好破产清算案件外,积极参与新材料产业园企业涉及破产扣划问题等历史遗留复杂问题的处置。加强对三新案件的办理,积极向上级法院请示汇报,依法保护促进三新企业茁壮成长。 3.每月召开营商环境专题会议,积极争取上级法院业务指导,总结分析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根据济南中院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院工作实际,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指标的牵头单位,制定出台了《2021年营商环境评价“执行合同”指标、“办理破产”指标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工作指导意见》,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对涉及买卖合同案件的审判、执行实行类案专办,建立台账,每周调度,切实提高案件质效。10月12日,我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座谈会,就我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面临的问题、与市专班对接及下步工作打算与区优化营商环境专班进行了沟通汇报。 4.积极深入企业,听取意见建议,与企业法务人员沟通交流,就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不规范问题,进行风险提示,整理归纳典型案例发放给企业,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10月13日,孙维民院长带队到济南锅炉集团有限公司走访调研,向企业介绍了法院各项工作的基本情况、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政策和举措,同时围绕加强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健全服务企业长效机制、加大“送法进企业”活动开展力度、强化企业经营法律风险提示等方面进行了充分的探讨交流。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并长期坚持。 (九)关于司法保障执行力度有差距,围绕北湖、泺口片区拆迁安置等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出台《关于为全区棚改旧改(征收拆迁)工作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意见》,但后期法官进驻现场结合政策宣讲法律、推动解决涉法涉诉问题不多,司法保障和服务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各庭室重点围绕2021年我院出台的《为全区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区和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样板区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增强为全区经济工作提供司法保障的自觉性,与区征收服务中心沟通交流,积极了解成大片区城市更新、泺口二期、济南四建-中恒综合体建设等重大项目建设进展,及时掌握情况,成立由分管院领导带队的专门审判团队,主动靠前提供司法服务。安排法官到拆迁区域设立法官联络站,开展巡回审判,定期解决纠纷。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并长期坚持。 (十)关于面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力度不够大,缺乏一鼓作气、一抓到底的“钉钉子”精神。2020年省高院、市中院领导对“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和繁简分流改革”提出要求,但“分裁调”运行不畅问题未改观的问题。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1.目前分调裁审已正常运转,分调裁审案件占比不断提高,已达到52%,诉前化解案件2100余件,力争年底占比达到60%目标。 2.已建成包含多元解纷、分调裁审、立案服务、审判辅助、涉诉信访、法治宣传六大功能的现代化智能化诉讼服务中心,同时在区综治中心、北园法庭、桑梓法庭建立了西区、东区、北区诉讼服务分中心,拓宽了服务群众渠道,有效满足了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要。 3.已制定完善了《天桥区法院民商事纠纷常驻特邀调解员管理办法》和《天桥区法院民商事纠纷非常驻特邀调解员管理办法》,并根据上述管理办法对调解员进行重新考核,进一步完善了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名册,并对调解员定期开展政治理论、调解技巧和业务知识培训。同时,在网上发布了《天桥区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特邀调解员的公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的调解员,进一步充实常驻法院调解员队伍。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并长期坚持。 (十一)关于推进改革行动缓慢,2021年将“健全电子诉讼规则”作为重点工作,针对电子诉讼证据的适用范围、方式方法等,至今未出台相关指导意见的问题。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审委会已讨论通过《关于诉前调对接审判流程工作的实施细则》《送达前置操作流程》,下一步,完善文号后予以发布。《电子送达规范用语》在制定过程中,11月份已落实。截至12月19日,全院庭审直播共计4945件,庭审直播率为41.17%,完成上级法院2021年审判执行重点工作目标庭审直播率不低于30%的任务,电子送达使用率1963.83%。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整改措施积极落实到位,并长期坚持。 (十二)关于审判质效不够理想,针对服判息诉率较低、办案期限过长等问题,破解办法不多的问题。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1.目前我院院长办公会每两周对审判质效调度一次,并要求各业务庭制定切实可行的提升审判质效结案计划和措施,将年度目标细化到季度、月度、周度。截至目前,我院结案率为86.11%,结收比为91.26%。 2.目前我院的平均办案天数是56.61天,去年同期是68.08天,与去年同期相比缩短11.47%。针对我院平均办案天数较长的问题,采取了充分利用诉前调时间完成送达、证据交换等事宜,争取立案后即能开庭,开庭后即可结案。缩短速裁案件办案周期,以此缩短我院的平均办案天数。刑事案件加强与公诉机关的沟通,做好立案审查工作,将问题解决在立案前,减少因补充侦查延长案件审理周期,加快案件结案速度。 3.我院对于超六个月案件每周一通报,两周一调度。通过类案强制检索、专业法官会议或审委会讨论等方式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逐案调度,分析未结原因。对于刑事需要补充侦查的案件,出具书面补充侦查函,并列明侦查完毕时间,及时督促,尽快补充侦查完毕。 4.对于需要延期、延长案件审理期限的,实行逐级审批,由承办法官提出申请,准确、详细填写审限变更事由,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报庭长、分管院领导同意后,报本院院长或上级法院批准。 5.制定了类案强制检索制度及类案检索报告模板和操作规范。各审判团队已落实上诉约谈制度,并将约谈笔录附卷、裁判文书提高判决说理能力、采取类案先裁判原则、定期召开发改案件分析会、及时向上级法院请示汇报。目前我院刑事案件认罪认罚适用率已达89.25%,针对部分认罪认罚案件仍然上诉的情况,充分听取被告人关于量刑的意见并有针对性的进行解释说明,从而减少上诉案件数量。11月份,我院一审服判息诉率为86.74%,比去年同期上升4.09个百分点。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整改措施积极落实到位,并长期坚持。 (十三)关于“执行难”问题仍然存在,2019、2020年恢复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排名靠后的问题。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政法干警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和“我为群众办实事”专项执行行动为契机,切实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穷尽一切执行手段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切实提升办案质量,提升执行工作规范化程度。 2.进一步健全各项执行工作制度。以切实解决执行难,以建设执行工作长效机制为抓手,深入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通过在桑梓人民法庭设置执行工作室、深化执行联络机制建设等措施提高执行效率;制定完善了《关于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等制度文件,用规范化的制度来加强对案件的日常管理,规范执行工作秩序,改进执行工作方式方法,提高执行效率,确保执行权正确行使。 3.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执行能力。积极组织执行干警参加各种业务培训活动,打造过硬的业务本领,增加执行干警对新出台执行法规的接受能力和驾驭能力,全面提高执法水平。 4.严格恢复执行案件管理。对于已经按照终本、终结方式报结的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查证属实的,依法恢复执行,不符合恢复条件的,依法不予恢复执行,避免无财产案件反复进入执行程序导致案件执行到位率低。 5.加大恢复执行案件办理力度。对于发现财产线索恢复执行的,要求承办人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处置涉案财物,杜绝案件久拖不决再次终本的情形,切实提高恢复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截止9月30日,我院今年恢复执行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为50.29%,在全市13家基层法院中排名第6,全省150余家基层法院中排名第52位。今后,我院将继续加大对恢复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进一步提升恢复执行案件执行到位率。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并长期坚持。 (十四)关于近年来12345市民服务热线投诉量居高不下,“冷硬横”衙门作风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1.严格投诉举报核查,畅通投诉渠道,认真耐心接听服务热线。继续落实“五个严禁”、“十个不准”、“三个规定”等制度,认真核查违法违纪线索,确保各类举报渠道畅通,规范举报网站,12345热线接听,相关运行机制和举报受理、线索核查工作流程,认真接待群众来访、来电。对重要信访案件,纪检组长及时接访并向院党组汇报,认真查办,按照“事事有结果”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区别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批评教育、谈话等早提醒、早处理。 2.制定完善了我院《关于12345服务热线办理工作的规定》和《关于12345紧急工单处理工作的补充规定》,并对12345服务热线办理工作情况定期进行通报。10月21日,为进一步提高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理能力,提升服务群众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我院立案庭与区政府办公室就办理12345服务热线工作进行了沟通座谈,就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重复工单和紧急工单处理进行了交流。 3.对人民群众反映的工作态度粗暴等问题,在查清事实后及时进行处理,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承认错误并作出检讨。截至12月19日,我院共受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单3508件,工单类型多为咨询类、求助类工单,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回复,服务满意率、办理结果满意率均达到100%,在全区全部职能单位热线考核中排名并列第一。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并长期坚持。 (十五)关于工作不够求真务实,存在为应付上级考核年底集中立案、批案撤诉情况的问题。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按照省高院《关于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杜绝收案“年底骤减、年初暴增”问题的通知》要求,10月15日已将通知及附件挂到我院内网,组织各业务庭室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积极召开庭务会议,庭长带头逐条学习通知精神,要求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杜绝有案不立的情况,坚持一次性告知原则,降低网上立案退回率。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并长期坚持。 (十六)关于部分干警执行工作慢作为,工作作风有所拖沓,造成工作被动的问题。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1.强化日常监督、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管理监督。进一步加强司法权力监督,建立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审判权、执行权的正确实施。我院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对审判权和执行权监督的意见》等多项管理制度,用制度约束人,针对审判执行权运行的规律和特点加强对审判秩序等活动的监督,确保案件审判权、执行权的正确行使。坚决杜绝“六难三案”,强化信息化在监督管理中的应用,预防和纠正执法办案中的司法不廉行为。实现对廉政风险的有效预防。 2.通过对司法权全面监督,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畅通案件当事人向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的渠道,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积极开展日常审务督察,要求干警日常规范上岗;继续加强对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针对工作作风、庭审规范、办公场所秩序、安保环境,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组织经常性的检查,对不良现象随时批评和制止,并予以通报。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督查,使区法院的办公环境、工作作风等得到进一步提升。 3.继续加强聘用人员在廉政建设方面的管理,规范聘用人员的廉政建设。严格院领导值班和日常纪律作风检查,严格按照规定落实值班制度,并将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并长期坚持。 (十七)关于群众意识树得不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不够,没有站在群众的角度考虑问题办事情。落实“一次告知”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1.制定完善了《天桥区诉讼服务大厅岗位职责规范》和《天桥区法院立案服务工作岗位分配和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诉讼服务大厅各岗位职责规范及职责分配,做细立案服务工作。诉讼服务大厅工作人员人手一份省院下发的诉讼服务指引规范,并熟读熟知具体规范指引,端正立案服务思想,严格规范服务行为。 2.进一步完善便民措施,为群众提供代办式服务,肩并肩帮助群众网上立案、网上保全、网上缴费,成立预约上门立案预备队,为特殊群体提供预约立案、上门服务,为群众办实事。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并长期坚持。 (十八)关于维护群众利益不坚决,发放过付款不及时,以“当事人未申请退费”“联系不上当事人”为由,出现多笔应付未付款项,影响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1.集中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案款专项清理行动,加强对我院账户内现有刑事案件退赔款、民商事案件过付款和执行款项的清理过付,逐案核查未过付原因,对于确因另案查封、当事人提起执行异议等法定理由短期无法过付的,依照最高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依法办理延缓、冻结手续,建立台账专人管理,在符合过付条件时第一时间过付。 2.对于正在执行的案件,严格执行最高法院、省法院、市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的有关规定,提高执行人员的责任心和司法为民意识,确保执行款到账后一个月内及时过付给当事人,并及时核算执行费用和执行款。同时,我院持续加大未过付款清理力度,截至8月30日办理延缓、冻结的312笔案款中,再次清理过付132笔,截至8月30日未划转财政的46笔执行费、罚金已经全部划转完毕。今后将继续加大过付力度,确保应付尽付。 3.执行局根据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制定完善的《关于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等制度文件,提前确认执行款项过付主体信息、银行账号等;各审判业务庭,对于诉讼案件,要求当事人在立案或审判阶段,提前确认款项过付信息,确保刑事案件退赔款、民商事案件过付款以及执行案件过付款根据预留的信息及时发放到当事人手中。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整改措施积极落实到位,并长期坚持。 (十九)关于倾听群众意见不充分,2020年在“万警进万企”活动中,只是到相关企业进行调研,尚未形成定期走访、提供法律服务等长效机制的问题。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1.我院将“万警进万企活动”作为推进政法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实践活动,持续开展走访服务企业活动,不断推动“万警进万企”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各位干警深入企业和经济建设一线,以实际行动助推教育整顿工作和爱民实践活动走深走实。院里抽调42名精干力量充实到行动组,并制定了《服务保障“万警进万企”行动十三项举措》,切实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司法保障,为营造优质法治营商环境做出司法贡献。 2.实地走访服务,解决实际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走访服务期间,细致梳理“万警进万企”工作情况,建立日常工作台账。将“事要解决”作为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群策群力帮助企业防控法治风险、化解矛盾纠纷、优化营商环境,重点解决一批困扰企业发展的“急忧愁盼”问题。走访企业对开展“万警进万企”行动表示热烈欢迎,对采取领导牵头,现场办公、深入一线、微信沟通方式给予充分认可。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并长期坚持。 (二十)关于内部监督管理不到位,虽然制定一系列规定制度,但落实效果打折扣。执行财务制度不严,财务报销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财务科对日常报销严格把关管理,内控机制进一步完善,发票缺失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邀请区审计局领导给办公室人员及各部门内勤,对内控制度执行、财务工作要求进行授课指导,提高财务工作规范性;固定资产核减问题与区政府沟通,下步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并长期坚持。 (二十一)关于重业务轻党建,抓党建工作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党建引领作用不够强,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结合不紧密,特色党建品牌打得不响的问题。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1.始终把基层党组织提升作为党建重要内容,配齐配强机关党委和支部班子,按照党章规定,设置机关党委和机关党委纪委,结合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对各支部和支部书记进行重新设置和调整;全面打造为民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党员示范岗,有效发挥党员和群团组织的模范带头作用。 2.在法院内网设置党建栏目,包括“网上支部”“党建动态”“党务公开”“学习资料”四个子栏目,及时发布党建工作法规制度、重要文件、经验成果和工作信息,让党建在党员面前公开,以公开促进党建深入发展。进一步建设丰富了百年党史文化长廊,直观展现百年辉煌历程,从党的奋斗历史中汲取前进力量,激励党员干警干事创业的激情,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3.完善“灯塔-党建在线”平台的信息更新,专人定期维护,及时统计、填报、核查,做到党员信息数据自动生成、及时报送、动态监控,及时通报党员在“学习强国”平台的学习情况,对学习积分不高的党员,及时提醒,将日常监督和考核评价相结合,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学习。 4.为贯彻落实全区群众满意服务工作精神,按照院党组的要求,10月28日,天桥法院出动党员和干警100余人,分10组到胜利庄和矿院路两个“双报到”社区开展群众满意服务活动,全区3700户全部走访完毕。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并长期坚持。 (二十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个别部门忙于业务工作,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足,“三会一课”记录不完善、不规范等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法院党组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肃党内生活,每季度院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1次,每个支部在年初制定《党建工作计划》《“三会一课”组织生活计划》《主题党日计划》等,坚持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统筹抓好全年党建工作。机关党委和各支部书记对党建材料严格把关,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改正。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并长期坚持。 (二十三)关于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不到位,面对法院机构改革新形势、新任务,班子成员与分管庭室负责人交流多,但对员额法官思想压力缺乏有效疏导,了解掌握思想动态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定期向干警推送谈心谈话记录表格,鼓励各干警敞开心扉,打消顾虑,积极交流思想。10月11日,孙维民院长向17名新任职中层正副职干部颁发任命书并进行集体谈心讲话。勉励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不负党组重托,团结带领本部门干警依法履职、拼搏奋斗,对内充分调动每一名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对外加强沟通协调,抓好各项工作,确保院党组的各项决策部署得到实实在在的落实,为我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并长期坚持。 (二十四)关于组织建设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一步健全党支部组织建设,落实将支部建在庭上的要求,民二庭已按照要求成立支委会,桑梓法庭已经有3名党员,并按照要求成立了支委会。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并长期坚持。 (二十五)关于党组抓班子带队伍力度仍需加强,凝心聚力、干事创业合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截至12月19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理论学习研讨17次,党组书记带头讲党课3次,班子成员及支部书记均在所在支部讲授党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3次,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通过政治理论学习,全院干警“四个意识”进一步增强,“四个自信”进一步坚定,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并长期坚持。 (二十六)关于法官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个别审判员向当事人送达文书时间严重滞后的问题。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坚决整治六大顽瘴痼疾和审判执行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认真进行谈心谈话并填报个人自查事项。按照“五个必谈”要求,讲清从严从宽政策,教育有问题的干警打开心结,珍惜组织给予的机会,主动说明问题。在此基础上,组织全体干警填报了《政法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重点就“六大顽瘴痼疾”和法院执行工作中存在的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执行不廉、作风不正、有令不行等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根据当事人的举报,纪检监察及时对案件超期审理问题进行核查,查清后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并长期坚持。 (二十七)关于法官队伍力量不足的问题。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今年以来,针对我院在编法官助理人数不足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公务员招考方式遴选法官助理5人。进一步充实聘任制人员队伍,今年招录人员46人,同时,在优秀的聘用制人员中遴选出行政助理2名,执行助理10名,以弥补在编审判执行助理不足的情况。不断完善聘用制人员考核机制,加强聘用制人员管理,持续推进聘用制人员队伍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激发聘用制人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有利于激发活力、有利于推动工作原则,对51名干警进行了岗位调整,切实做到了充分尊重民意、差异区别对待、满足工作需要、合理搭配力量的统一。塑造拴心留人的工作环境,进一步完善了党员活动室、不断丰富干警的文化生活,10月21日、22日,积极组织干警分两批集中观看爱国主义题材影片《长津湖》。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并长期坚持。 (二十八)关于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够强,抓业务工作多、抓党风廉政建设少,教育管理分管庭室党员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法院党组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纳入党组会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把全面从严治党与审判执行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聚焦落实党组主体责任,进一步分解目标任务,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庭室负责人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把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落实到每个岗位,分解到每名干警,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并长期坚持。 (二十九)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理解不透彻,没有做到与时俱进的问题。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今后将认真学习上级文件规定,并根据每年中纪委、省、市、区纪委和上级法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相关政策和意见要求,不断修订、细化、完善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承诺责任书的相关内容。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十)关于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足,工作中过分强调法官责任制,没有处理好日常监督与“干预办案”关系的问题。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1.院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全力支持监督执纪工作,纪检监察组每半年会同法院党组专题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党组主要领导对本院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其他党组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领导责任;纪检监察组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协助院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各庭室主要负责人主动承担起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有效发挥专业法官会议的作用,进行复杂、疑难案件研判,对于通过专业法官会议仍无法解决的疑难、复杂案件,提交审委会讨论,必要时邀请区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今年以来,已邀请区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委会3次。成立了案件评查室,与纪检监察进行协同双向评查,对当事人举报投诉的涉及案件问题,先进行案件评查,在评查过程中,如发现违法违纪行为,移交纪检组,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2.法院党组特别重视法院的制度建设,根据法院工作的特点,在逐个排查各个庭室可能存在的风险点的基础上,各个庭室在前期制定52项风险防控制度的基础上,又根据教育整顿查改出的问题,研究制定了《关于审限管理的制度》《关于执行款物查封的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审判权和执行权监督的意见》等相关制度,并报院党组讨论通过。上述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将预防腐败工作前置,切实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3.区别不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分别采取批评教育、谈话等轻处分做到早提醒、早处理。严格贯彻中央纪委十九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以纪律作为衡量党员干警的行为的标准。注意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坚持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确保司法公正廉洁。把依纪依法办案贯穿到立案、审理、执行等各个环节。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十一)关于监督执纪偏宽偏软,派驻纪检组有时存在“老好人”思想的问题。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结合巡察“回头看”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派驻纪检监察组作为顽瘴痼疾组专班成员,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六大顽瘴痼疾”,弘扬自我革命精神,激发自查自纠内力,发挥组织查处威力,提升顽瘴痼疾整治效力,坚持组织保障和治建同步的原则,顽瘴痼疾整治取得较好成效。 此问题已整改完成,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并长期坚持。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巡察整改虽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与上级党委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司法新需求相比,仍有不少差距。诸如:运用理论指导工作实践不够有力,开展理论学习的形式较为单一,理论知识与审判实践有时未能快速有效结合,对工作规律和经验总结不够及时。一岗双责履职方面还需不断强化,有时压力传导不够到位,存在“上热中温下冷”层层递减现象。对干警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发现不及时,抓早抓小做得不够。 下一步,法院党组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继续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变、力度不减,精准落实巡察整改要求,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发扬钉钉子精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统筹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坚定不移强化理论武装学习。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制度化,深学深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要义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贯彻巡察“回头看”要求,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全面服务全区工作大局,坚决做到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住党组这个关键主体,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和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深入审判执行工作一线开展调查研究,狠抓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落地,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持之以恒抓好监督执纪。不断强化纪律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紧盯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和重点人员,强化重点岗位廉洁风险防控,持续加强关键时间节点的监督检查。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努力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四)坚持不懈把巡察整改引向深入。法院党组坚持知行合一、以上率下,带头对巡察整改抓常抓长、抓出成效,坚决克服过关思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防止反弹回潮;对正在实施、需要长期深化的整改任务,强化标本兼治。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并重,坚持巡察整改和守正创新并举,在补短板、强弱项、激活力、抓落实上做到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把巡察整改成效落实到法院工作各方面、落实到日常工作各环节。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5964880;邮政信箱:济南市天桥区无影山中路110号天桥法院政治部,邮编250031;电子邮箱:jntqfyzzc@jn.shandong.cn。 中共济南天桥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2年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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