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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工作简报(第2期)认真落实省法院白院长讲话精神 加强人民陪审员信息化建设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2月18日

人民陪审员工作简报

(第2期)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2015年6月29日 

                                      认真落实省法院白院长讲话精神

                                        加强人民陪审员信息化建设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认真做好新任人民陪审员选拔任命工作,严格按照省院白院长在全省法院人民陪审工作推进会上提出的“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全面推广人民陪审员管理系统”的要求,完善机构设置,提升管理服务水平,自主开发研制了全省、甚至全国都比较先进的人民陪审综合系统,达到了“陪审工作规范化、管理使用信息化、服务保障人性化”目标。

一、拓宽选任渠道,强化岗位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在今年的人民陪审员换届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严格审查,层层筛选,择优选聘了128名新任陪审员。一是注重选拔的科学性。区人大、法院、司法局密切配合,充分利用报刊媒体公布选任条件,在全区公开选聘。通过报名初选后,符合条件人员参加笔试、面试,最后政审合格才可录取。二是注重来源的广泛性。新选任的人民陪审员来自机关事业单位、医院、企业、学校、社区和村委会等社会各个阶层,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均具有政治素质高、群众威信高、热爱审判工作、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特点。三是注重人员的专业性。加强了对专业性知识人才的选聘,特别是着重选聘一批高校科研、医疗机构、人事劳动、交通建筑、鉴定机构、新闻媒体、教育机构方面的技术专家。四是注重培训的有效性。加强岗前培训和日常培训,从职业道德、审判纪律、司法礼仪、法律基础知识、基本诉讼规则进行系统培训,组织人民陪审员进行庭审观摩,为依法履职打下坚实基础。

二、研发陪审系统,实施科学管理,提升参审质量

为实现对人民陪审工作的信息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我院自主研发了人民陪审综合系统。通过运行效果看,能极大提高工作效率,有效避免长期存在的“陪审专业户”、“陪而不审”等各类问题。一是实现随机抽选,避免陪审弊端。按照案件类型,分专业、分区域、分行业随机选择参审案件的人民陪审员,优先根据专业特长、被选择次数进行机选,陪审员被选择后,在同一时间段内不会被重复选择,参审机率分配更公平合理。二是实行网上阅卷,提供参审便利。陪审员通过登录系统工作平台,可以完成调阅案卷资料及相关证据,查看庭审笔录、合议庭笔录,陪审员无需找法官调阅纸质卷宗,便可以了解相关案情,节省办案时间,提高工作效率。通过网络可以进行远程合议,保障参审权利。三是通过网上考核,进行履职监督。陪审员不能到庭的,系统自动统计陪审员不能到庭的次数及原因,如果陪审员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履职或拒绝履职的,可按照最高院规定处理。合议庭在陪审工作结束后,通过“考核评价”模块对陪审员从五个方面进行考核评价并打分。陪审员在陪审过程中发现法官有违法违纪行为,可通过监督信箱直接向院领导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三、完善机构设置,提升服务水平,提供履职保障

为给人民陪审员提供良好的办公、参审环境,法院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后勤保障,引导好、发挥好人民陪审员的作用。一是改善办公条件,提供服务保障。改善人民陪审员休息室条件,提供更衣室,购买电脑、办公橱柜、饮水机、衣橱等设施。有专人对各办公室进行卫生清洁、设备更新,让陪审员在法院工作舒适舒心。二是完善机构设置、提供组织保障。恢复启用人民陪审员办公室,在全市法院首家成立独立的“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在院里抽调政治素质高、服务意识强、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管理人员,极大地提高了服务和管理水平。三是申请财政支持,加强经费保障。积极争取区财政支持,努力争取陪审专项经费,对陪审经费实行单独列支、单独管理、专款专用。人民陪审员参审的费用由每件50元,提高到每件80元,对参加审判活动而支出的交通、食宿费用据实报销。

   附:《人民陪审员综合系统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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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省法院、市法院、区委、区人大、区委政法委

送:区委研究室、区委信息科

发:本院领导、各部门、存档

审核人:孙承歌            撰稿人:宋亮 满汝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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